湖南师范大学桃花坪校区学生宿舍及教学实训建设项目清表及场地平整工程校内议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师范大学桃花坪校区学生宿舍及教学实训建设项目清表及场地平整工程。
2.工程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桃花坪校区。
3.议标范围:本工程所含相应范围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范围在建设红线用地(西侧外边线外扩2m),占地面积20186.34平方米,所有垃圾、灌木、竹林及树木、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草皮的铲除、开挖及场内转运等工作,并将所有清除物堆放至拟建场地南侧枇杷塘路范围内(场内的建筑垃圾转运至南向的水塘内,需将水塘填高至周边现状地形标高)。同时对场地进行基本平整,满足地质勘察和物探要求,无较大高低坑洼现象,保证场地无明显积水。清表完成后,需对已经清表的区域外露裸土进行覆盖,达到环保部门、蓝天保卫战要求,并保持至EPC总承包单位进场为止,时间预计为5个月。
4.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为111,055.62元,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需要充分考虑现场情况、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外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维护及拆除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工期(含节假日)、现场条件、施工技术质量要求、施工交叉配合、停水停电及材料涨价、工程验收、地方关系协调、建筑工程一切风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根据工程量清单内容报送具体的投标金额。
5.工期:1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清表厚度不小于10cm,可见裸土,清表后应达到项目施工区域作业面无任何附着物,具备土方开挖和修整条件。清表场地范围内有可用的香樟、桂花等灌木(具体数目现场确定),承包人在清表过程中不得损坏、破坏场内灌木。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灌木死亡、损坏的,由承包人无条件赔偿。
二、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须提供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截图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工程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探测、鉴定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议标活动。
6.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且尚处于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活动,须提供相关平台截图。
7.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4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到湖南师大基建处202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2.企业情况简介及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报价文件原件;
4.参加单位资格要求中提及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报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提交;
2.中标结果:开标后,我方电话通知中标单位,但不通知未中标单位。
六、评标办法
排除投标报价(A)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B)8%及以上者后[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8%),A=投标报价,B=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总和/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总数],经评标委员会议定,合理低价中标。
联系人:湖南师范大学基建处潇湘中路122号202办公室
黄老师,电话:0731-88872349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桃花坪校区学生宿舍及教学实训建设项目第三方地下综合管线探测项目招标清单